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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披露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
分红方案称,截至9月30日,贵州茅台未分配利润为1801.2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贵州茅台拟在2023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据悉,此次特别分红方案中,贵州茅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贵州茅台总股本为125619.7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1亿元(含税)。
对于此次特别分红,贵州茅台指出,特别分红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在保证贵州茅台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此外,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这是继2022年贵州茅台首次实施特别分红后,连续第二年进行特别分红。加上年中分红的325.49亿元,本年度贵州茅台合计分红近565.50亿元。
贵州茅台今日还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出资约1.64亿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636台(套),含大型实验仪器设备61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