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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救命车竟成“运毒车”!起底你不知道的救护车乱象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 救护车是医疗机构的特殊用车,只能用于抢救、转运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车辆避让、行驶应急通道等特殊的道路通行权利。
目前公立、民营医疗机构都有救护车相应配额。
然而,本该用于救人性命的“生命之舟”,近年来却频频被犯罪分子利用,隐患巨大。
救护车使用中出现了哪些问题?问题的背后暴露出怎样的管理漏洞?如何给这些失控的救护车踩下制动?为此,记者展开调查。
救护车里坐的竟是毒贩
“哪家医院的救护车?请出示一下证件。”
“车上拉的谁?去哪儿?请下车接受检查。”
“包里是什么?就是他!抓住他!”
2022年5月7日凌晨,在河南省某高速路出口,一辆救护车被拦下,经盘查,车上的“瘾君子”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到毒品约50克。据王某交代,这是他第三次乘坐救护车前往濮阳买毒。
“当时也找了出租车,他们不去。想到救护车比较方便,听说卡点也不拦,我就找到了司机代某。”王某交代,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时期,按照规定,机动车原则上不能随意跨城区行驶。考虑到濮阳与安阳林州两地相隔近200公里,为顺利买到毒品,经人介绍,他联系到了在林州市仁济医院开救护车的代某。
经过公安机关查实,2022年1月至5月期间,司机代某驾驶这辆救护车,三次运送王某从林州市前往濮阳市购买毒品。据悉,每完成一单,王某都会支付代某1000元至1500元车费。
“基本就是跨市送人,赚点路费,路上也没人会查或者拦我。”代某交代,此前他用救护车“拉私活儿”的时候,从未遭遇任何卡口检查,基本畅行无阻。
案件移送到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后,该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随后,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安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耿方在审查材料过程中,对该案的涉事救护车更为关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耿方表示,医院的救护车只能执行医院或120急救中心委派的医疗救护任务,代某的这辆救护车明显违规。
据车辆审批资料,涉事救护车由林州市卫健委审批,属于仁济医院。该医院主要从事显微外科,治疗创伤骨折、椎间盘突出等病症。
2022年11月中旬,耿方团队决定从这家民营医院入手,对救护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同月20日,安阳市检察院正式成立调查组。
一辆全年无休的“救护车”
11月的气温已经降至零下,安阳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杨利芳裹上大衣,前往交警、卫健委等部门调取案件证据。
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到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安阳市检察院提供
通过调取高速路段道路监控记录发现,仅仅一年间,代某开着这辆救护车跨市区320余次,跨省40余次。而医院出车记录显示,代某真正执行医院的救护、转运任务仅仅是个位数。
在接受检察官询问时,仁济医院副院长韩明表示,疫情期间,由于转运任务,医院需要一辆救护车。代某自愿出资购买车辆,车辆的维护人员、实际使用者均是代某。
“代某不是医院人员,我们不支付他工资,这辆车大部分时间都是他自己使用。一般医院救护车钥匙都放在导诊台,但是代某的钥匙是自己管的。”仁济医院后勤部门负责人张瑞说。当耿方问起救护车管理制度,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知道,不清楚。”
“完全属于脱管状态,救护车不能想拉啥就拉啥!”2022年12月12日,安阳市检察院向安阳市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救护车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红伟主持研讨案情。安阳市检察院提供
安阳市委高度重视,明确批示尽快查清全市救护车管理情况。同月24日,安阳市卫健委下发核查通知,并成立六个督查组,对53家医疗单位504部救护车进行摸底排查。“我们详细调查了所有救护车辆的车牌、登记使用情况、行程里数、喷绘标识、警报器安装情况等信息,发现多辆救护车存在监管漏洞,部分车辆违规挂靠民营医院。”安阳市卫健委负责人表示。
2023年1月,经过全方位排查,督察组发现有145辆问题救护车。与代某车辆情况相同的“违规挂靠”车辆多达6辆。其中,安阳明一骨科医院就有3辆救护车违规挂靠。
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救护车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安阳市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