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正常行驶中遭遇后车追尾,后车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但四川省富顺县一村支书在遭遇后车追尾后却喊人暴打对方司机和乘员,随后弃车逃逸。经富顺县交警大队核实后,当事人殷某苍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近日,该事故中的另一名司机梁某栾向封面新闻反映,称弃车逃离现场的司机殷某苍系富顺县邓井关街道长山村支部书记,当晚弃车逃逸系醉酒驾驶逃避处罚。12月7日,邓井关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殷某苍涉嫌违纪案件,已进入初查程序,将在初查结束后予以立案查处。
投诉:
追尾村支书的车后遭对方暴打
梁某栾及同车乘员陈某向封面新闻投诉称,7月19日晚,梁某栾驾驶轻型皮卡,行驶到互助镇开往瓦市镇方向刘家岩急转弯处,与殷某苍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
梁某栾称,双方下车查看事故情况时,他闻到对方身上有很大的酒味,认出对方系邓井关街道长山村党支部书记殷某苍,并要求报交警处理。“他听说我报了警就想跑,几次都被我拦下来了。”
殷某苍任支书的长山村梁某栾和陈某称,殷某苍打了几个电话后,三辆轿车载来多人,对着他们就是一顿暴打。梁某栾说,经多次报警后,富顺警方于当天21时3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在此过程中,殷某苍已经逃离。二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梁某栾头部血肿,陈某右腕三角骨骨折伴骨髓肿胀及软组织肿胀。
调解:
村支书等人赔了几万元取得谅解
梁、陈二人说,经警方调解,殷某苍等人分别赔了梁某栾1万元、陈某5万元,二人出具不再追究殷某苍等人法律责任的谅解书。封面新闻记者就上述情况两次致电殷某苍求证,殷某苍反复表示,以警方调查的情况为准,拒绝介绍相关情况。富顺县公安局证实,该起治安案件发生后,辖区派出所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对殴打他人的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经警方调解,相关违法人员对受害方给予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该案已依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