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一向被视为风向标的北京房地产市场迎来新政。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普遍面临需求不稳问题,新政有助于进一步恢复、释放合理住房需求,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到房贷政策,新政主要在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三方面作出调整。
新政降低了原有首套房、二套房、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这既是贯彻落实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具体举措,也是降低广大购房者财务成本的有益探索。具体来看,新政不再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则按城六区、非城六区划分,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0%。
从贷款利率看,北京新发放的首套房利率最低可降至4.2%。目前,北京首套、二套房的利率下限分别为5年期以上LPR+55个基点、LPR+105个基点,即4.75%、5.25%。根据新政,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城六区首套、二套房的利率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10个基点、LPR+60个基点,即4.3%、4.8%,非城六区首套、二套房的利率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LPR+55个基点,即4.2%、4.75%。
贷款期限也进一步延长,从25年恢复至30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者月供,减轻购房者的财务负担。
可能有人会问,以上措施是否会“刺激”房价上涨?对此无需过度担忧。
首先,此次调整主要聚焦首套房,相比之下,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仍有较高门槛,“房住不炒”的定位没有改变。
其次,尽管房贷利率的下限降至4.2%,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拿到这个价格。在实际操作中,各家银行会结合购房者的个人资质、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具体的利率水平。
再次,房贷利率仍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最新的房贷利率下限只适用于12月15起发放的贷款,这符合政策“管热也管冷”、不同时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