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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广为人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男方不服,当庭上诉。
两位准新人在订婚当日,签订了彩礼协议。订婚第二天下午,两位准新人发生了关系。
女孩后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反观劳荣枝案的辩护律师,对劳荣枝的辩护,出现了严重的误判。
劳荣枝是因为爱上法子英,和他在一起?还是因为胁迫,强奸后,无奈中“爱”上了法子英?
刘昌松的猜测是:认为是劳荣枝看到当年法子英就能骑上摩托车,显得很神气,想找一个狠一点的人作靠山,是爱上了法子英。
我认为他的判断基调就是错的。这种判断,和劳荣枝自己的表述不符,和事实不符,也很难得出辩护人认为的,劳荣枝是被精神控制这一结论的。更会让最高法的法官失去,认为劳荣枝是被精神控制的内心确信。
在我率先发出本文的视频版出来后,劳荣枝二姐,告诉我:
“妹妹怎么会因为法子英有摩托车就欣喜
在没有认识法子英之前,我们家就有两辆摩托车,而且都不便宜,都是一万左右的。
当时姐夫买的车九千多,将近一万。
另一辆是她老公的。
一辆摩托车算啥,劳荣枝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读书工作顺风顺水,她的人生经历太顺了,她单纯阳光,哪里知道外面的险恶.....”
这更佐证了我本文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