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许女士在一家培训机构做销售,此前她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她有四天没上班。于是许女士把单位告上了法庭,最近案件有了新进展,孕吐可以请事假吗?时间回到2022年初,处在孕早期的许女士开始孕吐,也正是因为孕吐,当年1月,她请了8次假,前4次都好好的,可最后4次,单位非说许女士的行为属于旷工。根据聊天记录,这8次请假,许女士都在微信上向领导提出了申请,然后再上公司系统补个手续。明明每次都一样,为什么前四次算请假,后四次算旷工呢?单位是这么说的,他们看来孕吐是身体不适,那就应该是病假,可是许女士压根没提供病假单。要说是事假,按照要求,事假要提前三天请,许女士每次都是当天请假当天休息,这怎么行。单位不能一直容忍,必须按旷工算。许女士很委屈,因为孕吐去趟医院显然不太合适,而且自己也没办法提前预测自己什么时候孕吐,无奈只能当天请假。而且员工手册写了,没有病假条的病假按事假算,自己没有旷工。
·主审法官:保护怀孕女职工合法权益
近日,宝山法院在审理后明确:病假和事假的后果来说,其实不一样的。因为如果是病假,实际上还会享受一些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了。许女士是自愿按照事假来请,其实可以说是她对自身权利的一个让度,而且这种请假符合员工手册的要求。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王国侠认为,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院能做的并不仅仅只有单个案件的审判。在她看来,如果能将这些矛盾提前化解,那么就可以大大降低维权成本。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最终支持了原告许女士的诉请,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23年11月,判决生效后,许女士再次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许女士的丈夫表示,妻子一度因为失去工作而变得低落,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