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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和公安看护安全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队员13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看护队员13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笔试、体测、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要在本年7月31号前取得毕业证);
2.退役军人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3.具有公安工作相关经历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经历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4.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出生);
5.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6.户籍地:具有河南省周口市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