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后“不告而投”仍存在,你的快递被送到家了吗?
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最高罚款3万元。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原先那些被放到驿站或代收点的快递,如果得不到用户允许,无法再存放,只能选择送货上门。快递新规的实施,带来的影响又有哪些?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福州快递体量庞大,新规施行后快递服务水准能否提高,是很多市民关注的话题。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不少快递企业存在“不告而投”的现象。新规施行后“不告而投”仍存在,你的快递被送到家了吗?
市民反映:
仍有快递“不告而投”
3日上午,家住西二环路附近的陈女士手机显示,有快递正在派送中,但她没有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或短信。直到收到App取件提示,她才知道快递被放到了快递驿站。
“不是说从3月开始快递员要先征求用户的意见,才能把快递放入驿站或快递柜吗?”陈女士说。
家住台江区江滨中大道某小区的檀先生也表示,自己收到了小区楼下快递柜的取件提示,但此前快递员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怎么可能做得到?”市民董先生就快递新规的要求在朋友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快递量暴增、快递员工作量饱和的情况下,要一一打电话联系顾客,是比较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