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作为文化艺术的直接传播者,其业务水准、言行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影响国家文化的国际认知。”今年两会,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提交了《规范加强演员管理培育大国文化使者》的提案。她建议从国家层面施策,建立动态化的演员管理体系;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推动演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艺德表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实现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实行演员信用评分管理等。
田沁鑫指出,目前,演员分布为三个群体,一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国有文艺院团及各省市级话剧团演员,在影视产业、演艺市场有较大影响力;二是民营演出经纪公司管理的演员,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演出经纪机构8000余家,这部分演员的管理面临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问题;三是社会上的大量个体演员,如北漂、沪漂、横漂演员等,面临着无管理主体归属、疏于管理的问题。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
田沁鑫认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范加强演员管理,既是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选择。她提出以下建议:
一、从国家层面施策,建立动态化的演员管理体系
建议中宣部指导,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联络相关部委,建立全国性的演员信息数据库,实时更新演员动态信息。一是定期审核演员的资质和表现,真正实现动态化知晓、动态化研判、动态化管理;二是统筹演员分布及信息,让演员管理有迹可循,有章可依;三是组织演员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构建演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明确演员权利与义务、规范职业行为,设立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