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整治足坛腐败要做到除恶务尽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今天(3月2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陈永亮,曾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办工作人员、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要职。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整治足坛腐败要做到除恶务尽。
三月下旬,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件迎来终审环节,曾在中国足协、中超公司担任要职的陈戌源、于洪臣、陈永亮、董铮,在湖北多地法院迎来一审判决。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8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前国足主帅李铁、前足协副主席李毓毅也进入到了庭审环节,两人均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个人贪腐的范围之广、金额之大、情况之恶劣,令人咂舌。而这其中,最让人惊讶的是,与反腐案件有关的涉案俱乐部,只公开点名了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天津权健、武汉卓尔、深足五家俱乐部,这其中除了广州足球俱乐部,其他俱乐部均已解散告别中国足坛,而相关判决书披露的行贿俱乐部至少超过20家并未公开。接下来,这份涉案俱乐部名单和相关细节中国足协是否披露、如何处理,也关系到整个中国足球新秩序的重新建立。整治足坛腐败要做到除恶务尽。
本着清朗中国足球生态的原则,中国足协理应除恶务尽,对涉案俱乐部有统一标准的处罚。而需要给予惩戒的不只行贿、打假球的俱乐部,还有在中国足球教育整顿过程中主动交代的、或者没有交代被查出来的足协工作人员,这些人不加惩处,未来十年,中国足协还可能出现陈永亮这样的惯犯。
3月26日,是国足主场迎战新加坡的日子,也是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件的宣判之日。在这天,前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中超公司原总经理董铮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此外,李铁、李毓毅案也进入到了庭审阶段,将择期宣判。
与上一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件宣判时公布非常具体的细节不同,这次的反腐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但从公开的庭审细节来看,相关人等涉及到具体职业联赛俱乐部的,并没有给出具体涉案俱乐部名单和详细行贿金额数据。
相关案情通报显示:有9家足球俱乐部向陈戌源行贿;于洪臣收受的13家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中,10家足球俱乐部的请托事项涉及裁判判罚、裁判安排;而董铮收受23家俱乐部的贿赂;陈永亮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
与中国足协官员和前官员收受职业足球俱乐部行贿不同,李铁案中则提到: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李铁负责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
公开的信息显示,已经审判的中国足协前官员以及李铁案,关联到的职业俱乐部至少超过了20家,从年初的中国足球反腐宣传片到现在进入到庭审阶段,始终没有出现新的“围猎者”的名字,这种案情公布的方式,显然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要知道,上一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中,涉案的12家俱乐部全部被曝光,并且,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是对涉案的12家俱乐部进行了公开处罚的。
12家俱乐部,有8家涉案不正当交易,其中天津泰达因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上海国际的比赛中买球,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上海申花因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陕西国力的比赛中操纵比赛而夺冠,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吉林延边因在2006年6月中甲第11轮对广药的比赛中故意输球,被罚款50万元、扣3分;上述三家俱乐部均被要求退回比赛奖项,上海申花末代甲A的冠军头衔被剥夺。4家俱乐部涉案贿赂,山东鲁能因此被罚款100万元,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河南建业均被罚款50万元。整治足坛腐败要做到除恶务尽。
为了给予职业联赛投资人以足够的警示,此次的涉案俱乐部,无论是涉及行贿的,还是涉及打假球的,也都应该公布,无论相关庭审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公布具体名单和涉案金额和细节,中国足协都该从官方渠道获取名单,并做出统一标准的公开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给职业联赛一个公平。毕竟行贿的俱乐部都是非法获取了成绩的,不加以惩戒,改变不了一些俱乐部通过行贿来改天换命的行业潜规则,一旦俱乐部将这种方式持续下去,未来不排除也会有更多的足协官员倒在俱乐部的“围猎”之下。
为了还中国足坛一片净土,中国足协这次痛定思痛,想要杜绝“灯下黑”的情况出现。在这次系列案件一审宣判之后,足协公布了两则重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