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特校校长犯强奸罪二审维持原判
湖北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一审被判强奸罪获刑13年,后其提起上诉。4月8日,记者从强奸案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博爱特校校长犯强奸罪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湖北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多次在校长办公室及学生寝室,抚摸、揉捏数名未成年学生的胸部等隐私部位。2022年12月,随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23年6月,湖北随县宣布对刘爱业强制猥亵案进行全案审查。刘爱业后被查明涉嫌强奸罪。2023年9月4日,刘爱业涉嫌强奸罪一案在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8日,随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爱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禁止被告人刘爱业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涂某某的经济损失9341.8元由被告人刘爱业赔偿。
被判强奸罪后,刘爱业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今年3月19日,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4月8日,强奸案受害人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于当天收到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认为,上诉人刘爱业明知被害人A未满14周岁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明知A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仍违背其意志,二次强行与被害人A发生性关系;其明知被害人B系智力残障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B实施强奸,其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已构成强奸罪,其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