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潜在问题进行早期干预,以期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前置,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意见强调,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应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之间的关系,始终将关爱未成年子女置于重要位置,关注其精神与物质需求的成长。当事人需提升自身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特别是在处理抚养、探望及财产分配等问题时,应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该意见的核心目标之一。意见指出,要竭力避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忽视乃至侵害,防止其身心健康遭受伤害,及时消除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各种隐患。旨在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
意见重视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提出在“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中,应以真实案例为载体,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与权利,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严禁父母以抢夺、藏匿子女等手段争夺抚养权,此类行为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司法裁决,严重者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追究。
此外,意见赋予各地人民法院一定的灵活性,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提示”的具体内容,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运用口头告知、现场阅读提示、播放视频、发放“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形式,贯穿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诉讼全过程,适时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