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旨在为退休生活提供稳定养老收入与权益保障。这一认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普遍为人们所理解。然而,网络上时常流传着一些不同声音,如“缴够15年即可退休,无需继续缴费”,“一次补缴10万元,每月领取1400元”,“断缴3个月,待遇清零”等等。
针对这些说法,4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集中回应了网友们的疑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值得注意的是,“15年”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在职职工在社保缴费满15年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参保缴费,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缴满15年后虽可自由选择是否继续缴费,但建议不要中断。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水平越高、年限越长,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相应增多。
关于养老保险未缴够年限能否一次性补缴,视具体情况而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者,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缴费的,若延缴5年后仍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则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领取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者,面临三种情况:一,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曾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无需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二,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至60岁,允许补缴但累计不超过15年;三,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方可领养老金。
对于养老保险断缴问题,待遇不会清零,记录也不会作废。即使因离职待业、回乡等原因导致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仍会保留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完整保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持续计息。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