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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5月2日报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对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甚至占用耕地草地,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报道显示,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时,遭到了故意封路阻挠。
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明确指出,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垃圾偷倒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此次督察发现,多年来城区建筑垃圾偷排至周边乡镇问题禁而不绝,出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存点,甚至形成非法处置垃圾利益链。
垃圾混堆乱倒(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呼和浩特市落实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7月底建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对非法占用土地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私自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清理取缔。”
督察发现,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倾倒垃圾、私自开设消纳场等行为查处不力。
大里堡村个别村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
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早在2023年7月就已发现大里堡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按非法倾倒5车垃圾处罚3000元,一罚了之,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滋长了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