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清晨6点,和平区执法分局在整顿鲁园地区古玩市场秩序时,遇到一名男性商贩违规占用多个摊位,这一行为影响了周边业户的正常经营,引发了不满。执法人员试图劝导并清理其多余摊位,但该商贩并未配合,反而采取暴力手段,用砖头击打了执法人员的后脑和面部,导致执法人员多处骨折。警方接报后迅速介入,将该商贩带走依法处理。
关于这一事件,从法律层面分析,商贩的行为明显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城管有权进行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明确指出,城管执法覆盖多项行政处罚权,但要求执法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的原则。在此案例中,执法过程是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原则,有待当地主管部门评估。
对于商贩而言,若对执法行为有异议,正确的做法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而非诉诸暴力。其攻击执法人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拘留及罚款。若受伤执法人员的伤势鉴定为轻伤,或者该行为被定性为严重妨碍执行公务,根据《刑法》,该商贩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的刑事处罚。一旦确认执法人员伤势达到轻伤标准,该商贩被追究刑事责任几乎是肯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