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资源税要来了?
新能源产业正面临一场革新:将来,利用阳光和风力发电的企业可能需要为这些自然资源付费。近期,鄂尔多斯市政府在其《2024—2025年新能源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及了探索向新能源开发企业征收风光资源税的设想,引发了广泛讨论。
该方案探讨了两种征收方式:一种基于发电量,税率在每千瓦时0.005元至0.050元之间,类似于水力发电企业的水资源税;另一种则参考煤炭、油气资源税,按上网电价的2%至10%征收。此外,方案还倡议建立绿证分享机制,送端与受端分别享有60%和40%的绿证权益。鄂尔多斯凭借其广阔的荒漠化土地和巨大的新能源潜力,成为这一政策探索的先行者。
行业内部对此反响热烈。有人认为,风光资源税能增强项目获取的公平性,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为地方财政带来新增长点。但也有人指出,这无疑增加了电站的投资成本,需确保税收能有效反哺新能源产业,促进绿色能源体系的高质量建设。机制的完善和职能建设被认为是后续工作的重点。风光资源税要来了?
讨论中,风光资源的特殊性不容忽视。与煤炭、石油等传统资源不同,风光是可再生的,其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甚至能助力生态恢复。因此,设定税制时需仔细权衡,考虑其与传统资源税的区别。专家呼吁,国家层面应明确风光资源利用的规则,确保税收政策合理、透明。
新能源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巨大,包括促进产业升级、改善基础设施、创造就业等。在此背景下,高税率的风光资源税是否合理,成为讨论焦点。有从业者分析,若税额控制得当,对大基地模式下的项目盈利影响有限,但仍需精细计算以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各界期待通过充分协商,找到既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又能保障新能源产业稳健前行的“双赢”方案。对于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考虑到其成本和运维挑战,资源税的引入需更加谨慎。鄂尔多斯的实践,或可为其他地区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但具体实施需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可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