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据当事人葛先生透露,“餐馆老板诉民警吃野味不付钱案”已在5月28日作出判决。法院指出,葛先生主动添加酒菜的行为,是出于逃避或减轻处罚的目的宴请公务人员,这并不属于与民警夏某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内容,因此,葛先生主张的相关费用未获支持。同时,法院发现相关公务人员接受被调查对象宴请的行为可能违纪,已将此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葛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均被驳回,他目前还在犹豫是否提起上诉。
此前,葛先生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2017年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及罚款。他声称,案发当晚夏某等人的消费远超实际支付的金额,故在拘役结束后,对夏某提起了诉讼。此案经历了多次裁定与上诉,最终由宝山区法院审理。
此外,上海警方曾回应此事,表示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并承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
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双方对餐费的不同看法。葛先生坚称是夏某请客并要求他点菜,而夏某反驳说葛先生添加的高档菜品及酒水并未经过他们的确认,不属于原先的餐饮合同。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葛先生宴请的动机不纯,其提出的费用主张缺乏依据,不予采纳。至于证人出庭费用,法院判定由败诉方承担,而谈某和王某虽未出庭,但这不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最终,葛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