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规则如下:
- 若在开车前15天(含)以上申请退票,无需支付退票费。 - 票面乘车站出发时间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退票费按票价的5%计算。 - 介于24至48小时之间退票,则按票价的10%收取退票费。 - 不足24小时退票的,退票费用为票价的20%。 特别注意,在开车前48小时至8天内,若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至开车8天以后的列车,并在开车前8天再次退票,仍会收取5%的退票费。改签或变更到站后,若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将被退还,而差额部分也将根据现行退票费标准收取退票费。退票费计算保留到0.5元,不足0.25元舍去,0.25元及以上不足0.75元计为0.5元,0.75元及以上进为1元,最低退票费为2元。
春运期间,无论何时改签或变更到站,只要最终乘车日期在春运时段内,退票一律按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标准收取退票费。
在车站窗口退票,需注意: - 乘车人亲自办理时,携带车票及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他人代办则需车票、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提供订单号(若身份证件无法识别或非身份证购票)。
火车票退票原则概括为: - 通常情况下,需在票面开车时间前至车站办理退票,全额退款并扣除退票费。特殊情况下,经车站站长批准,开车后2小时内亦可办理,团体旅客则需提前48小时。 - 现金购票的直接退现金;银行卡或在线支付购票的,按规定时间退回到原支付渠道。 - 旅行途中原则上不能退票,但因伤病中途下车,可凭列车开具的证明退还未乘坐区间的票价差额,需缴纳退票费,未达最小里程按最小里程计算,同行者同样处理。 - 已有“行”字标记的车票退票前需先变更行李,开车后改签车票不予退票,站台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铁路部门保留在特定情况下调整退票规定的权利,详情请咨询当地车站或留意公告。电子票涉及现金退款或已取报销凭证的,线上退票后需持证件至车站窗口完成退款手续。
综上,火车票退票政策根据购票实际情况实施,具体问题可向交通管理部门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