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近期宣布,已对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展开立案审查调查,此决定经山东省委批准实施。调查结果显示,马玉星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理想信念缺失,违背了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对党组织不忠诚,试图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下接受礼金和消费卡,不合法地持有高尔夫球卡,并热衷于高尔夫球运动。
此外,马玉星在组织原则方面有所违背,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在接受组织谈话和函询时没有如实说明问题。他的行为还触及了廉洁纪律底线,违规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并涉及权色交易。利用职权之便,马玉星深度干预工程项目,为他人在企业运营和工程承包上提供便利,从中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鉴于马玉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改正,性质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省委批准,给予马玉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应享受的待遇,没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将他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