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王浩文因涉嫌多起儿童拐卖案件被一审判决死刑。据判决书透露,王浩文有长期拐卖儿童的犯罪历史,曾在不同省份实施犯罪达14起,涉及儿童14人。他在被捕后,尽管面对确凿证据,仍拒绝承认多数罪行,未展现出任何悔意,且未协助寻找被拐儿童,显示出极高的主观恶性,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受害者家长之一,雷武泽,在经历了近22年的漫长寻子之路后,于2023年与儿子团聚。对于王浩文的判决,雷武泽表示正准备民事起诉,象征性地索赔1元,并要求王浩文通过书面或视频形式向所有受害者家庭道歉,以此警示其他潜在的人贩子和买家,强调此举并非出于经济目的,而是希望促进真相的揭露。庭审中,王浩文未承认所有指控,仅承认了三起儿童拐卖行为。他的两名同伙则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三年有期徒刑。雷武泽从法官处获得消息,包括王浩文在内的三名被告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浩文的犯罪手段通常包括利用玩具和食物引诱无人看管的儿童,并将他们贩卖至广东汕头。其行为导致受害家庭遭受无法挽回的精神创伤及经济损失,有的家庭甚至因此分崩离析。王浩文在以往已有拐卖儿童的犯罪记录,并且在服刑期间发现有未被定罪的同类罪行,加重了他的刑罚。此外,王浩文的同伙王善琼与胡志雄也均有前科,且都因参与拐卖儿童被判处过刑罚。此次,法院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和性质,作出了相应的判决。雷武泽与其他受害家庭成员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多的正义与赔偿,同时也希望此类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