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近期,一段关于广州一名男子骑乘无牌照共享电单车遭交警拦截并罚款的视频引起了公众注意。视频中,交警阐述了因车辆无牌照而禁止上路的规定,并准备开具罚单。这时,旁边另一位同样骑着共享电单车的市民向交警提出疑问:“如果无牌不能上路,那为何这些车辆还能运营呢?”广州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就此事,广州番禺区交警大队于6月27日对外说明,骑行无牌共享电单车如被执法人员发现,将依据法律规定开具罚单,罚款额度最高可达四五十元。
多家共享电单车品牌的客服透露,若用户因骑行无牌照电动车遇到交警处罚,可通过在线客服进行情况核实与处理。部分客服建议,鉴于各地政策不同,用户在选择出行方式时可考虑当地规定,如有顾虑,可选用其他交通工具。
对于广州市内共享电单车的管理问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26日接受广州新快报采访时表示,经各区政府排查统计,广州市大部分在路面运营的共享电单车均未完成登记上牌,根据交通法规,这类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交通局工作人员指出,当前国家及地方尚未颁布专门针对共享电单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广州市已公开声明不支持共享电单车的发展,但由于缺乏直接的上位法支撑,对该领域的管理主要依赖现有法律框架进行整顿治理。
实际上,广州市在过去已两次重申,在当前城市道路及停车资源条件下,不倾向于推广互联网租赁电单车业务。6月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回复政协广州市委员会的提案中强调,广州市政府遵循国家政策指导,确立了暂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的立场,并组建由多部门及区政府参与的工作小组,针对共享电单车未经登记上路、乱停放、充电设施不符消防安全标准及使用三轮车非法运输电池等问题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广州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