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9时21分,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的一家水果店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当时,店主不在场,几名身穿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以“出店经营”为由,将店门口摆放的多筐水果搬走,并装入一辆黄色的执法车内。整个过程被监控摄像头拍下,店主随后将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和讨论。
事发后,新江镇政府迅速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当前正在开展“六乱”整顿工作,每天都有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对于此次具体的执法过程,政府承诺会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正式回应。然而,事件引发的争议仍在持续发酵。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城管的行为过于强硬,甚至有人质疑这是否已经超越了执法的合理范围,有网友愤怒地表示:“这哪里是执法,简直就是抢劫!”也有网友担忧水果如果在搬运过程中受损或腐烂,谁来负责赔偿。
那么,城管是否有权在店主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搬走货物?对于这一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即城管)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面对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一般应首先进行劝导,告知店主违规情况,并给予其改正的机会。只有在当事人拒绝改正或者再次违反规定时,才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店主当时不在场,城管应尝试联系店主,并给予其合理时间到场处理。未经通知或不给予改正机会直接搬走货物,可能违反正当程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