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对华晨中国采取纪律行动
8月27日,香港联交所宣布了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三位前任董事的纪律处分决定。联交所在行动中对华晨中国表示谴责,并针对以下个人发布了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声明及谴责: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女士、前执行董事阎秉哲先生,以及对前执行董事孙宝伟先生发出了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声明及谴责。具体而言,联交所认为马女士和阎先生不再适合在华晨中国及其任何子公司内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位;而对于孙先生,联交所担忧他若继续留任董事会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2019至2021年期间,华晨中国的多家子公司向一些实体,特别是当时的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了超过534亿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这些资助涉及担保、存款质押及资金转移,但并未给华晨中国带来明显的商业利益。这一系列资助行为最终导致公司承受巨大亏损,而这些决策被视作是华晨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影响的结果。
在此期间,马女士、阎先生和孙先生在华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他们在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依然参与了向华晨提供的财务资助过程,且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相关事宜,也未能确保公司遵循上市规则中关于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