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给主播打赏14万平台拒退
近年来,未成年人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的现象频发。一位10岁的小州,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账号登录短视频平台观看直播,并花费近2万元为主播“刷礼物”。母亲发现后,通过平台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渠道申请退款并成功。
然而,数周之后,小州再次趁母亲不备,使用同一平台观播并更加频繁地进行充值打赏,累积金额高达14万元。这次,当母亲再次申请退款时,平台以不支持二次退款为由拒绝。为此,小州的母亲代表儿子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返还14万元打赏款项及相关费用。
平台方回应称,在首次退款时已明确告知若再次发生打赏将不予退款,并指出账号存在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混用的情况,包括发布成人内容和异地登录等行为,暗示监护人对账户监管不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该账号确实存在多用途混用情况,认为监护人在账户频繁大额消费中应有察觉,未充分履行监护责任。鉴于平台已多次提醒,一审法院做出的部分退款裁定被认定合理,故北京四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