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民政部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及金融监管总局,共同颁布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该办法即日起生效。该规定主要针对那些为经济困难的个人,因疾病等原因,提供求助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以及捐助资金的收集、管理和分配服务。其中关键一点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必须经过民政部的指定方可运作,未经指定的组织或个人不可使用此类平台名义开展活动或提供相关服务。
对于平台的指定流程,民政部将设定具体条件并要求申请平台提交相应材料。之后,通过发布公告、组建评审委员会、公示及最终公布名单等步骤完成指定程序。被指定的平台需在60天内启动服务。此外,平台需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对重大规则调整需提前报备民政部,并确保用户在同意平台规则及捐助资金处理方式后才提供服务。平台还需遵循一系列原则,涉及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并为可能的纠纷提供解决途径。
《办法》进一步强调平台需建立审核机制验证求助信息的真实性,明确求助人及信息发布人的责任,防止欺诈行为,并公开验证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一旦发现诈骗嫌疑,平台应及时向警方报告。在捐助资金管理方面,要求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及专项使用,规定了账户开设条件及资金使用限制,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安全。
为保障执行效果,民政部与其他几大部门将协作监督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明确了违规平台将面临的整改要求及法律后果,包括可能由相关部门联合处理未经指定擅自运营的平台。此举旨在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及安全的网络求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