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天津补贴标准定了
9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消费市场绿色转型与升级。
方案设定了一系列目标,预期到2024年底实现:新能源公交车队新增1000辆以上;个人乘用车领域,报废并更新车辆将达4万辆以上,另外还有3万辆的置换更新计划;预计电动自行车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更新约40万辆;同时,大约10万户居民的室内老旧供暖设施也将得到更新。
针对个人乘用车报废与置换,政策给予了明确激励措施。个人如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并购买符合特定条件的新车,将享受购车补贴。具体而言,购买新能源车可获2万元补贴,而选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则可获得1.5万元补贴。此外,个人售出符合条件的旧车后购买新能源或燃油新车,也可分别获得1.5万元和1万元的补贴。
在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方面,政策鼓励消费者选购高效能家电产品。对于购买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八大类家电产品(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灶具、吸油烟机),消费者将获得产品售价15%的补贴。若选择1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还能额外享受5%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每类家电限补贴一件,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
此实施方案详尽内容可通过查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