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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3月9日,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4年7月,王文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村委会委员、屯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李海峰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
2021年间,李海峰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姚某某本人及其安排他人给予的香烟,折合人民币2850元,3次接受姚某某的宴请,餐费由姚某某支付,李海峰个人应承担的餐费共计人民币450元。2024年7月,李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北京万柳颐和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良才公车私用问题。
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王良才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为看房、参观、走亲访友等私人事项,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往返怀柔、密云和昌平等地,累计里程约380公里。2024年7月,王良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