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吊销仍开车被行拘并罚款
近日,在三亚市崖州区,一名叫韦某健的男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遭到三亚交警的查处。该事件发生在9月11日晚,当时三亚交警崖州大队正在还金路与崖州区政府路段进行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韦某健驾驶的白色轿车车牌号为桂N1*9,在接受检查时,他显得十分紧张,且车内弥漫着明显的酒精气味。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随后的医院血液检测进一步确认,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8mg/100ml,明确属于醉酒驾驶状态。韦某健,27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对此,三亚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相关条款,决定对韦某健执行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接下来的5年内禁止其重新获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三亚交警强调,他们将持续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实施不分昼夜的24小时监控,对酒驾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警方呼吁所有驾驶员,饮酒后应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切勿冒险酒后驾车,牢记酒驾违法,醉驾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