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一项针对美国军工企业的反制措施决定被公布。美国最近又一次宣布对台湾地区销售武器,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一个中国原则及中美间的三项联合公报,同时也侵犯了中国的内政独立,损害了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的相关条款,包括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以及第十五条,中国已决定对列于《反制清单》上的9家美国公司实施反制。这些公司分别是美国内华达山脉公司、摇杆舵公司、立方公司、S3航空防务公司、特科姆公司、文本矿公司、扁平地球管理公司、ACT1联邦公司、以及埃克索维拉公司。具体的反制举措包含:
- 在中国境内冻结这些公司的动产、不动产及其它形式的资产; - 禁止中国境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与上述公司开展交易、合作等业务往来。
该反制决定将于2024年9月18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