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次发布《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对比之前草案,对“禁止汽车单踏板完全刹停”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变得更加灵活。
早前的5月草案中指出,装备A型及同时具备A型与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释放加速踏板时,不应仅凭此操作使车辆停止。这里提及的操作实质上是指备受争议的“单踏板模式”,驾驶者不踩油门即可让车速减慢直至停止,几乎无需使用刹车踏板。
该规定出台背景是鉴于A型电力再生制动技术日益普及,长期依赖加速踏板进行制动停车的驾驶习惯可能导致紧急情况下操作失误。初衷在于强调电力再生制动作为辅助功能的角色,促进安全驾驶习惯的形成,并根据行业现状给予特定过渡期限。
最新意见稿于9月20日公布,对此前内容作出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 车辆初始设定不得采用“单踏板完全刹停”模式。 - 每次车辆启动时,应恢复至出厂默认设置或驾驶者自设模式,并确保用户能免费获取设置方法。 - 若制动系统未处于默认状态,需有持续的光学提示,确保白天亦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