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市公安局处理了两起制造网络谣言的案件。
一起案件涉及一名叫做方某某的女性网民,21岁,居住在都江堰市。她在网上发布视频和帖子,声称自己在都江堰市大融城十字路口遭遇交警“搭讪”并“尾随”。接到情况后,当地公安交警和督察迅速介入调查。方某某最终承认,她的言论是凭空捏造的,目的只是为了吸引关注和增加热度。因此,都江堰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方某某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另一案件与一起假造的网络招嫖信息有关。网上传播着一组聊天记录,暗示某水果店老板涉嫌网上招嫖,并进入了学校新生群,这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然而,经邛崃市公安局调查,这些信息被证实为谣言。调查结果显示,王某某(38岁)在邛崃出差时,在多个聊天群散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并通过这种方式添加网友。他通过PS技术伪造了嫖娼付款的聊天截图,并分享到群里。而唐某某、何某某、杨某某三人,为了获取流量和关注,未加验证就传播了这些虚假内容,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这些涉事人员已受到邛崃警方的法律惩处。
警方重申,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呼吁所有网民应文明上网,不可为了追求流量和粉丝而编造和传播不实信息。公众应当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原则,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促进网络空间的清朗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