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于9月30日宣布了对恒大地产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结果。根据决定,恒大地产集团在未来三年内将无法提交债券发行或挂牌转让的申请。该处分同时涉及多位高层管理人员:恒大地产集团前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前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被公开认定终身禁任任何债券发行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此外,中国恒大集团前财务总监潘大荣与恒大地产集团前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则被处以十年内不得担任同类职务的处罚。受处分人员在此期间不仅不能继续在原公司担任相应职务,也无法在其他债券发行人中任职。
恒大地产集团本身也受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了上述高管外,还包括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以及中国恒大集团的夏海钧和潘大荣,均遭到了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