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于10月8日通报了一起发生在G50沪渝高速的意外事件。10月6日下午4时36分,一辆由广东佛山市驶向四川省成都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石柱县境内的高速路段(G50沪渝高速进城方向K1564+40m)发生意外。该车司机赵某某,35岁,车上装载的是家具及配件,按规定可承载32吨,实际装载24吨。途中,一箱图钉从货厢掉落并散落在行车道上,这些图钉长约1厘米,钉脚0.9厘米,顶部直径1厘米。此事件导致后面22辆小轿车的轮胎被图钉扎破,幸运的是,没有车辆因此爆胎或引发进一步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交巡警总队迅速响应,部署警力进行现场处理,并协同高速集团渝东公司清理路面,确保交通安全。同时,在忠州服务区,对受影响车辆进行了初步赔付,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所有受损车辆在完成必要的检查和修理后,于10月7日凌晨1点左右安全离开服务区继续行程。
经调查,图钉掉落的直接原因是货物装载不牢固且运输过程中未进行充分检查,排除了故意丢弃的可能性。因此,司机赵某某被认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警方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此外,警方还对赵某某及其所属的货运企业进行了法制教育,强调安全装载和途中检查的重要性,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