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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公布第二十四期裁判评议
10月8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进行了赛季第二十四期的裁判评议工作,集中讨论了六个来自不同俱乐部申诉的判例,涵盖了足协杯、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评议结果显示,其中两个判例存在错漏。足协公布第二十四期裁判评议!
会议采用线上视频方式进行,特邀请两位足球社会监督员及足协纪检人员旁听,评议过程结合了集体讨论和个人意见,确保了结论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在山东泰山与成都蓉城的足协杯半决赛中,一个关于第64分钟的判罚被重新审视。评议组指出,成都蓉城31号球员与对手的身体接触属于合理范围,不构成犯规,原判罚错误。
同一场比赛的第90分钟,山东泰山5号球员进球引发讨论。评议组确认,该进球过程中没有越位情况,裁判与VAR的处理符合规定,判定进球有效是正确的。
成都蓉城对阵梅州客家的中超比赛,因角球引发的进球争议也被提及。评议组支持VAR的介入和裁判的改判,认为球未出界,进球有效。
无锡吴钩与辽宁铁人的中甲比赛中的争议,评议组认为双方球员的接触不足以构成犯规,维持了裁判的原判。
南京城市与石家庄功夫的中甲比赛末尾,评议组因视频角度限制,无法明确判断是否存在越位,故支持裁判的进球有效判决。
泉州亚新与北京理工的中乙比赛中的点球判罚则被评议组认为不当,北京理工守门员的动作被认定为合法铲球,不应被判罚点球。
通过这次评议,足协展现了对比赛判罚公正性的重视,通过细致复核确保了比赛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