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与他的女友何某某为了减轻旅行开销,采取了一种不正当的手段。他们在短时间内连续光顾多家餐厅,并故意在食物中放入事先备好的异物,随后以在餐食中发现异物为由,向餐厅提出免单及高额赔偿的要求,威胁若不满足就向相关部门投诉。通过这种方式,这对情侣共向18家餐厅索赔总计55700元,实际得逞金额为17600多元。
2024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透露,钱某和何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案件起因于同年3月的一天,二人在浦东新区一家商场内的餐馆用餐后声称在食物中发现了指甲,成功迫使餐馆免单并获得额外赔偿。餐馆负责人觉得事情可疑,暗中留意并通知了同商场的另一家餐馆,当这对男女再次故技重施时,后者选择了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钱某和何某某不仅在上海,还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的多家餐馆实施了类似行为,利用放置指甲在食物中的手法制造问题,以此为由向餐馆施压。这一系列行为的源头竟是钱某之前一次真实的不愉快用餐经历,那次他因食物中真有异物而获得了赔偿,却因此动起了歪脑筋,企图复制这种方法来赚取旅费。
检察官指出,钱某和何某某利用商家害怕负面影响的心理,频繁得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判决钱某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何某某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同时处以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