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早上,许昌禹州市的罗女士因扁桃体发炎去寨子第十七卫生室看病,医生给她量了体温后便拿出药品扎针输液,大约三分钟后罗女士出现休克症状,被送到ICU抢救到下午才醒。
给罗女士输液的人没有医师资格证,诊所也未开药方,目前卫健委已介入协调。
对于输液使用的药物,罗女士只听说是头孢,但药品包装上未明确是否要做皮试,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头孢类抗生素必须做皮试,但需要询问患者过敏史,而医生在给罗女士输液前询问过其过敏史,罗女士表示没有过敏。
对于扎针的人是谁,医生一开始称不记得,后提供录音称是李慧菊大夫看病、其丈夫扎针,李慧菊大夫的丈夫只有药师资格证,没有医师资格证。
卫健委将先落实家属拿的到底是什么证,如果不具备行医资格会进行处罚,大概周五之前会有结果,并会和一整科给双方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