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为弟追凶27年”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原告李海玉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被告人易某华在庭审过程中态度嚣张,当庭翻供,不承认自己杀害了9岁的李焕平,称是扶李焕平时,小孩自己不小心滑到了他的刀口上。
公诉方在庭审中提供了1992年易某华杀害李焕平的新证据。但面对这些证据时,此前曾亲口承认自己杀害李焕平的易某华当庭翻供,态度嚣张。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在法庭上了解到被告人的行凶经过时,情绪非常激动。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案件择期宣判,公诉机关对被告建议量刑为死刑。
一审庭审结束后,李海玉神色悲伤。她表示,易某华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拿了一个苹果到李焕平的学校,将其从学校骗出,并失手杀害了他。发现李焕平被刀刺后他逃跑了,后来又跑回来确认李焕平死了,之后再次逃跑。李海玉说,庭审过程中易某华态度恶劣,对她和她的律师指手画脚,让她感觉是易某华在审判她们,而不是法院在审判他。李海玉在庭审上对被告人说的唯一一句话是:“你记住我李海玉,是我亲手把你送上法庭的。”她计划等庭审宣判后,将弟弟的遗骸带回家乡。
李海玉是湖南邵阳人,家中姐弟共六人,她排行第四,弟弟李焕平年龄最小,也是家中唯一的男孩。1992年,李焕平跟随父母从湖南老家来到广东湛江雷州市,父母在当地承包了一片甘蔗园,一家人以种植甘蔗为生。易某华是李海玉的父亲李中祥雇来帮忙干活的工人,也是湖南老乡。因为易某华两天没干活,被扣了工钱,易某华讨要无果后,和李中祥发生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