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中提到,将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在契税方面,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从90平方米提高到了140平方米,并且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四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对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授权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信息,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方相关部门制定。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各地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将继续免征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即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免征增值税。
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通知同时废止。对于2024年12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的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符合新公告规定的可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