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数额巨大的活鸡盗窃案。2020年某天夜晚,大F和小F饭后相约在龙楼旅游公路上开车兜风,途经某村小道时,发现路边有多个鸡棚,里面的鸡膘肥体壮。由于鸡棚未安装护栏等设施,具有数次盗窃前科的大F和小F便开始了“老本行”。凌晨时分,两人趁夜色成功偷取并出售了二十余只活鸡。
因为采取“雨露均沾”的方式抓鸡,加上养鸡农户多、全村存栏量大,大F和小F的第一次行动并未引起村民怀疑。尝到甜头后,他们变得大胆起来。随后三年时间里,两人在龙楼、文教等乡镇多次盗窃活鸡,数量也越来越大。
2024年某天凌晨,大F和小F在盗取18只活鸡回家的路上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场扣押了18只活鸡和一辆摩托车,人赃并获。两人主动交代了自2020年12月以来的犯罪经过,四年间共盗窃他人活鸡18次,涉案价值已达数万元。
文昌法院审理认为,大F和小F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因大F有过前科,系累犯,但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依法从轻处罚。结合二人均有盗窃前科、犯罪对象包括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等从重处罚情节,法院判处大F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判处小F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责令二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相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