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文城镇60余名村干部到市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案件的公开审理。这起案件涉及文城镇某村委会一村民小组原组长赵某昌、许某虎以及村民赵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昌利用其担任文昌市文城镇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符某和张某在违规转让该村民小组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28.4万元。此外,许某虎还单独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数额巨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