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笼中》曾是2023年暑期档的票房黑马,近日再次成为热议话题。这次是因为电影主角原型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与主演王宝强之间的矛盾。
《八角笼中》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一位格斗教练收养贫困孤儿并教他们学习综合格斗的故事,原型为2017年的“恩波格斗事件”。11月21日,博主“推理君江小宴”发文称,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警方已受理此案,并向恩波俱乐部出具了回执。
恩波格斗俱乐部表示,网传情况属实,总经理已经去派出所报案。据爆料,恩波俱乐部与王宝强合作长达五年,从筹备到宣发,俱乐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王宝强承诺给予恩波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但当《八角笼中》票房达到22亿后,王宝强并未支付任何回报和报酬,导致俱乐部经营困难。
天眼查显示,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近日,恩波所持该公司股权被冻结三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不久前,恩波因该案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对此,《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在微博上回应称,关于恩波的授权合同已按要求支付完毕;王宝强曾在恩波病危时支付30万医疗费用;王宝强还代表剧组参加了格斗公益慈善赛,募捐30万捐赠给恩波格斗俱乐部指定体校。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认为,欺诈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素是“非法占有”,目前披露的信息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关键证据双方协议未公开,因此不能简单下定论。
关于票房分成问题,按照现行规则,影片所有票房收入首先缴纳增值税和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剩余部分称为“净票房”。净票房由片方和院线方按比例分配,一般为43%和57%。若按22亿票房统计,5%分成约为1.1亿;若按近8亿可分成票房计算,5%则为约3000万至4000万。然而,目前尚无明确信息表明双方的具体分成规则。
《八角笼中》从电影到现实的发展令人唏嘘。王宝强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在拍摄这部电影的那些年里,他已经被困在“八角笼中”。如今看来,这部电影及其周围的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八角笼,王宝强和恩波站在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