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详情
网友:
气温逐渐回升,市民户外活动增加。又出现了往年老生常谈的问题, 户外歌手无节制唱歌,使用大功率音响。民乐园广场属于城区中心,周围住户居多,为主要学区。可是多年来每一个夏夜都不得安静, 唱歌行为常常持续在夜间十一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城区,市中心,住宅区附近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等相关扰民行为。这些年来,附近小区居民数次举报。可是政府对于民声是否重视?相关部门有没有作则?每次回复都是已联系相关单位处理监督,要不然就是自己报警处理。可是每天晚上九点过后到十一点,有哪个相关单位来监督过,巡查过?去年报警等了二十分钟没见来处理,派出所都习以为常,不作为。反而越是疑难杂症,老生常谈的问题,却视而不见。换位思考,如果居民每天拉着音响到政府领导家门口夜夜笙歌,反而可能第一时间就被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相关法律条款处罚。民乐园广场又名法制文化广场。违法在进行,制止无人管。请重视!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广场所管理的民乐园广场管护人员夏季上班时间现调整为早6:00时至晚22:00时,在正常上班期间,广场所将加强对民乐园广场等广场的各娱乐团体使用音响器材进行督查、检查,劝说各娱乐活动音量尽量降低到规定合理范围,以免对周围居民产生环境噪音污染。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在广场上活动娱乐时,能多为他人着想,自觉降低活动噪音,以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罚款。如在夜晚遇到噪音扰民现象,请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民警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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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靖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