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孟子说在上古的时候,人们不懂礼法,只遵从本能活着,跟野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要规定礼法来教导臣民。
儒家也最为注重人伦,他们所提倡的思想是天下大同,并认为“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就能实现天下太平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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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儒家所提倡的理想国无法真正实现,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就连父子之间也出现了“争媳”事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在农村地区,有早婚的习俗,十七八岁的样子父母就开始操作婚礼,陈丽(化名)就是这么一个早早出嫁的姑娘。
陈丽,重庆忠县人,父母都是背朝黄土的农民,他们没有太多条件供女儿读书,只期盼着女儿以后能够嫁一个好人家,16岁那年就开始张罗起了婚事,经人撮合认识26岁的周军(化名)。
周家的条件也不算太好,老周早年丧妻,一个人在家务农,儿子周军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他在一个工地上打工,常年都不在家,正因为太穷了,周军一直都没能娶上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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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家就周某这一根独苗,老周为了儿子的婚事也是操碎了心,他东拼西凑,砸锅卖铁总算是凑上了几万元当彩礼,周军也将陈丽娶进了门,两人生活了几个月,因为工作原因,周军结婚没多久便离开了家。
周军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来,陈丽也变成了整天忙碌农活的农村妇女。
她跟周军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加上长期见不到面,陈丽也觉得日子过得非常煎熬,然而陈丽发现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对劲。
老周也是早婚生子,结婚的时候也就十七八岁,如今老周也才四十岁出头。
陈丽没有谈过恋爱,但也懂一些男女情绪,她察觉到了老周的异样心思,至于陈丽,同样也有一份怪异的情愫。
老周在日常生活当中非常关照她,并没有把她当作家里面的佣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杀一只鸡给她补补身子,每次赶集也会带一些糖果回来,一来二去,两人走得越来越近,最终突破了道德底线。
周俊每年回家的时间并不长,每次都是待几天就离开,他也没有察觉到父亲跟妻子之间的关系,但是也感觉妻子比以前更加疏远他了。周俊觉得是自己常年在外,没有给她足够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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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就打算带她一块外出打工,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陈丽答应了下来,两人外出打工没多久陈丽便怀孕了,还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的出现却给他们带来的无止境的争吵。
两人都是初为人父、人母,都不知道如何去照顾孩子,周俊又忙于事业每天很晚才回家,照顾女儿的重担就压在陈丽身上,自从走出家门,陈丽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每天她都要考虑卖菜需要多少钱、今天的奶粉钱够不够。
愈发困顿的生活让陈丽对这个家庭失去了希望,在外打工期间,年轻、漂亮的陈丽认识了条件较好的龙某,龙某虽然也有家室,但是他跟陈丽一样生活都是一团糟。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又走到了一起。
陈丽认为自己跟龙某属于“自由恋爱”,两人也都计划好了,等他们各自离婚后,就一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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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老周想要看看“孙女”,他特地去了城里面探望,由于没有提前打招呼,陈丽也是被吓了一跳,而老周除了看看孙女之后,还想要看看陈丽,然而陈丽却已经早计划脱离他们父子两人。
老周看儿子在上班,就想要发生点什么,好巧不巧龙某又找上了门,龙某看两人拉拉扯扯就质问两人的关系,老周同样质问龙某是陈丽什么人,在一番争吵当中,这些复杂的关系全都被揪了出来,龙某承受不住这个打击,提出了分手。
老周也是气急败坏,对陈丽拳打脚踢,陈丽好不容易找到了真正的爱情,却被这么一大家子给毁掉,她就将怒火发泄在女儿身上,反正连她都不确定女儿是周俊的还是老周的,但女儿她确定女儿是这个家庭的希望,而她要扼杀老周和周俊的希望,她用被子将女儿捂死后,也试图自杀,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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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丽杀害亲女,情节恶劣,但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起的犯罪,根据法律法规: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经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陈丽的悲剧或许从“早婚”时就已经有了苗头,随后在道德路线上一步步踏错,最终酿成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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