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等而走红的著名音乐人苏越,被控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等为由,先后骗取5746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认定苏越犯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午现场
当庭忏悔辜负朋友和领导
10时,56岁的苏越被带入二中院法庭,相比半年前在法庭上受审时,苏越明显清瘦了许多,黑框眼镜下的面容多了不少淡然和平和。
法庭随后进行了20分钟的补充质证。
在最后陈述阶段,苏越用沉稳的声音说了一段自我忏悔与人生剖白:“首先我还是很抱歉,在人生的后半段,为了做我认为轰轰烈烈的大事,遇到风险时,采用了非常愚蠢的办法,把自己带入歧途,辜负了曾给予我很大帮助的朋友和领导,也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最为后悔的是,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热爱的文化产业,在国家鼓励文化产业时,我又没有机会了。希望在我还有余热和才能时,考虑我不是主观恶意犯罪,能给予我一定的宽大,让我有机会再为国家、社会、家人作出贡献。”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20分钟。苏越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等待即将到来的判决。
律师表示用版权及股权还债很难实现
此前开庭时,苏越曾表示,愿意用自己的版权及股权还债,并称价值共计四五千万元。
但上午开庭前,作为苏越辩护人之一的翟律师表示,苏越提到的版权是指他的公司曾投拍的电视剧的版权,但这些电视剧的母带目前都已找不到了,版权单位也找不到登记,根本无法实现变现还债的目的。
“他被关进去这么久了,公司一团糟,那些事根本没法进行。”翟律师表示,苏越在无锡太湖传媒等公司的股权也都被冻结了,有些是早前因其他案件被其他法院冻结的,不光是二中院这案子。
他认为,苏越用自己的版权及股权还债的愿望很难实现。
此前据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苏越虚构其公司有投资迎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合同,诈骗5746万余元。
被判无期自称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
10时40分,苏越再次被带回法庭,法官宣布,认定苏越犯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苏越听到判决,双腿微微晃动了一下。
庭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苏越笑着说:“我一生接受过无数次采访,像今天这样的采访还是第一次,谢谢你们了。做了错事就应当接受惩罚,这点我明白,愿赌服输。但我还是觉得重了。”
苏越坚持自己不是主观恶意犯罪,从没想赖账,钱他一直想还,“毕竟我努力还过。”
有记者问他,作为多个文化投资公司的老总,为何在做“错事”之前,不征求一下身边人包括法律顾问的意见。苏越说:“我把他们都屏蔽掉了。”
随后记者问苏越在狱中会不会写书。苏越淡笑着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还哪敢有出书的想法,如果要写就给狱友看吧。”
苏越说自己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希望自己的事能给其他人一个警醒。他表示,自己会上诉。
庭前采访
作品多是经典目前仍然很值钱
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秘书长金兆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苏越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到今天依然“非常值钱”。
版权协会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苏越是音著协的成员,其作品涉及背景音乐、卡拉OK版权费等,都由音著协管理。
据该人士分析,苏越作品的演唱者基本固定。如果现在有歌手想要翻唱这些歌,还要再付费。其他包括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内容提供商使用他的作品,也需要付费。音著协有一套收费以及分配的标准,测算后每年付给苏越钱。
“以苏越目前的作品来看,他一年所得版权费的数目不会少。但现在侵权问题屡屡发生,著作权人拿不到版税的事例也不在少数。苏越的版权费到底有多少,恐怕他自己也说不清。”该人士说。
音乐才华不会因此埋没事在人为
苏越从享有盛誉的音乐家沦落为阶下囚,除了令人唏嘘,他的前途也令人担忧。
金兆钧表示,苏越的音乐才华与他犯下的罪是两码事,而且事在人为,如果他还愿意继续发展他的音乐事业,完全可以写出好的作品。
音乐家王黎光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苏越所犯的错完全不会影响他在音乐方面的成就,他照样可以施展自己的音乐才华。
作曲家姚峰说:“他也许有他不为人知的难处,但无论如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制裁。不过,人和歌要分开,他为中国写了那么多好歌,为中国乐坛作过很大的贡献,这一点是不可抹杀的。”
●延伸阅读
苏越1955年生于北京,是国内资深的作曲家、音乐制作人。
他出事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副主席。上世纪80年代,苏越创作了大量歌曲,获得多项国内外大奖。
《黄土高坡》、《热血颂》、《月满西楼》、《姐妹弟兄》以及董文华唱红的《血染的风采》等都是苏越的作品。
他还为电视剧《永不放弃》、《结婚十年》、《大汉天子》等的主题歌作曲。
苏越同时为中国歌坛培养了包括黄格选、朱桦、戴娆、李慧珍、白雪等在内的大批歌手,有“乐坛伯乐”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