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市教师招聘考试,成绩占比: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将面试占比提高到60%,总感觉有点让人异常:
首先,教师招聘涉及人才选拔这一重要工作,考试作为选拔的重要环节,其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如果任何一环节的结果过度影响选拔结果,势必损害选拔的公平与合理。面试作为评价应聘者的重要方式,占比适当提高也不无合理之处,但是如果面试占比过大,势必增强人为因素在选拔中的作用,削弱考试这一比较客观和公平的评价方式,这将损害教师招聘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其次,人与机制应结合使用。机制如笔试可以客观、公正地衡量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与知识,这为选拔提供了一个相对可靠的参考依据。而人如面试官可以评估一些难以通过机制直接测评的要素,如学习能力、思维方式和情商等。但是,这些要素的判断也比较主观,容易受面试官个人经验的影响,其客观性和公正性较难保证。所以,面试占比不宜过高,以免这些主观判断过度左右选拔结果。
再次,面试结果的主观性会加大,影响选拔的公平性。不同面试官的判断标准和喜好存在差异,对同一位应聘者的评价可能差距较大。如果面试占比过大,这势必加剧面试结果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选拔的公平和科学。
此外,存在面试官的偏好和倾向。某些面试官可能更青睐一定类型的求职者,如学历高的或口才流畅的,而忽略其他类型人才,这影响了选拔的多样性。面试占比的提高也会加大这种偏好和倾向性的影响力,使其过度左右选拔结果,这违背选人用人的公正原则。
无论是面试还是笔试,各有优势与不足。理想的选拔机制应在两者间达致平衡,发挥各自的长处,共同提高选拔的科学性与客观性。选拔结果不应过度依赖任何一种机制,这有利于选出真正合适的人选。所以,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与面试占比应根据选拔目的与要求适当确定,以兼顾选拔结果的公平性与针对性。人与机制应有机结合,这有助于选拔高质量教师队伍。
面试作为选拔过程不可或缺的一环,占比适度提高具有合理性,但若过分依赖,势必增加人为因素的影响,损害选拔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科学的选拔机制应在客观性与针对性之间取得平衡,让面试与笔试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服务于选拔高质量教师的目标。唯有人与机制有机结合,选拔才会更加科学与精准。这有利于选拔出真正满足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