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超市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HJ91715-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91715超市
二、项目编号:2019-HJ91715-1001
三、项目概述:
项目内容:家属服务中心超市
经营范围:超市主要经营烟草类、饮料类、食品类、日用百货类、自助售货机(9台以上);
条件要求:1.以上项目捆绑招标,由中标单位统一管理,自主经营,不得转包。
2.中标方负责所承包项目必要的装修,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对房屋结构、重要设施做任何改动。
3.项目不收取承包费和场地费,中标单位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整体平均优惠幅度必须在10%(含)以上,合同期为1年,中标单位缴纳风险抵押金20万元,合同结束后退还。
四、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及基本开户许可证。
(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要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直营)经营管理能力,在广州市至少具有20家(含)以上连锁(直营)商业服务实体店,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或总经营面积达两千平方米(含)以上(须提供相关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资、外资企业投标,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具有外国国籍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供的材料及售价:
(一)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 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原件验看);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和项目验收结论;
5.投标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名资格提到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发售价格: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1月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20-88604140、18551464067)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信息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严先生
电 话: 18551464067
座 机: 020-88604140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