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北宋立国后,赵匡胤为了矫治前代将帅拥兵自重、割据分裂之弊,即进行军制改革,采取兵权集于皇帝,臣僚分揽军政的做法,虽然此举对强化中央集权,开创宋代基业,起了积极作用。但其后继者奉此为国策,又导致了冗兵坐食,战力积弱,致使两宋百万兵将,在与辽、西夏、金的抗衡中屡遭失败,最终为漠北的元朝所灭。宋朝在历史上也被冠以“弱宋”的名号,时常被后人诟病。
本文就和大家来谈一谈宋朝军制:
一、军权三分
据《宋史·志卷一百一十五》记载:“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
宋代的军权三分就是指军权由三个部门——枢密院、三衙、帅臣分别掌控。
唐代宗永泰年间始置枢密院,主官为枢密使,一般由宦官任之,这时的枢密使辅佐宰相,分管军政;五代时改由士人充任,后逐渐被武将所掌握,这时的枢密使职权达到了极限,不仅主管军事,而且兼管政务,实际职权已经不次于宰相,“权侔于宰相”。
到了宋代,枢密院的职权被削弱,不再兼管政务,只负责军事,“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而且枢密使只能由文臣担任,武将至多能担任副使。元代的枢密使相比宋代又有所加强,除了掌兵籍、虎符外,还兼管禁军。
枢密院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削弱相权,加强皇帝对军权的直接控制,可以说枢密院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明代朱元璋废宰相,同时废除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统军。
宋初,枢密院设十二房,不仅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还负责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兵部尚书被压制为枢密院的一个“堂官”,元丰改制时,有废枢密院、还军政于兵部之议,被神宗以“祖宗之法不可废”否决。这时的宰相只负责政务不得干预军事。仁宗时对西夏用兵,开宰相兼枢密使之先河。到了南宋中期(宋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成为定制。此后宰相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宋之一朝始有权臣出现。
枢密院正副长官为枢密使(或称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或称同知枢密院事)。官秩分别为从一品和正二品,枢密使位在丞相之下,但俸禄相同,都是月俸300贯,禄米100石。
“三衙”为宋代独有,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
侍卫亲军始于五代后梁,由梁太祖朱全忠设立;后周时为扩充军力又设殿前司,长官为殿前都检点。
因赵匡胤是以后周殿前都点检代周建宋,所以他称帝后废除都点检、副都点检,以原来的二把手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为殿前司正副长官。殿前司所统是最亲近的扈从者,除侍卫外兼有仪仗队的作用,还有专业的茶酒班和钧容直(军乐队)等。
宋初,侍卫亲军司地位在殿前司之上,长官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掌管禁军的大部分。962年,石守信辞职后侍卫亲军司长官常空缺而不任命,后期也只设长官中权位最低的都虞候负责。《水浒中》被林冲斩杀的陆谦只当过虞候,与都虞侯一字之差,地位权利天差地别。
1005年,王超罢马步军都虞候后,宋神宗将侍卫亲军司分成马军司和步军司,形成三衙,此后“马、步二军始居殿前司之下。”南宋初,赵构设御营使司管辖全国军队,三衙的管辖范围仅剩驻守临安的三支禁军。
三衙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共计九员,分统全国禁军和厢军,殿前都指挥使为正四品,马/步军都指挥使为正五品,其地位远低于枢密使。
不过,枢密院虽然是两宋中央最高的军事机关,却无统兵之权,只有发兵之权,掌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
而“三衙”不仅统管全国禁军、厢军,还分管首都开封的治安,殿前司管宫城(大内)内,马军司管旧城(里城)内,步军司管新城(外城)内,而且战时还能作为帅臣领军出征。所以三衙无发兵之权,却有统兵之重。三衙各统一部分兵力,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
由此,宋朝由文臣主持的枢密院与三衙互相牵制、互相制约,最终实现以文制武,防止武夫兵变,巩固皇权的目的。
率(帅)臣最为简单,就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戊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将,官名为都部署(后改名都总管),统领当地三衙禁军,事毕则罢。后来又在路或州设经略安抚使等职为率臣,兼管地方军民内政,由文臣任正职,武将任副职。军事行动须奉命于皇帝、宰相和枢密院。
战时,率臣为从二品武职,仅在枢密使之下;平时的经略安抚使为正四品,位同殿前都指挥使。
此外,尚书省还设有兵部,主要掌管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务事宜,兼厢军、乡兵、土军、蓄兵、边境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封与承袭等。
虽然宋朝的枢密院、三衙、帅臣以及兵部职权分割、上下相维,使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但多如牛毛的军事指挥机关也使各单位互相推扯皮,一旦有事就会是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宋军怎么会有战斗力?而形成战斗力的部队,就只有靠将帅的个人魅力来支撑。这是赵家的幸事,却是杨业、岳飞等名将的不幸。
太尉设置开始于秦朝,秦始皇当皇帝后,设三公九卿,其中三公便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太尉负责治军领兵,但秦朝并没有任命太尉,因为秦始皇军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肯任命太尉。
汉高祖刘邦曾任卢绾为太尉,后来卢绾反了,便废除了太尉一职,刘邦去世后,以周勃为太尉,以后不作常职设置,时废时置。而汉唐以后,太尉一职更多的是一个虚衔,作为荣誉加官。而宋朝枢密使是一个实职,所以简单的说,枢密使实权更大;太尉职位更高,也更显赫。
二、募兵制
“募兵制”的创始人是春秋时的吴起,他以招募的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由于募兵制的特性——需要发薪,所以历代都没有将之大范围推广,直到到了有“富宋”之称的宋朝,募兵制才达到鼎盛。有宋一代,募兵始终都是宋军的主要来源。
很多人以为,基于自古以来“好人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思想,应征入伍之人应该寥寥,宋朝的兵源素质自然也应该很低,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据《宋史》记载,宋仁宗募兵时的场景是“每有招募,必奔走而告,奋勇踊跃”,每处招兵站人满为患,为此,宋朝官方还制定了非常严格的选兵标准,要求身穿三层衣甲——“上身甲”、“股甲”、“胫甲”,脑袋上再着胃(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
而且,赵匡胤还将高大强壮的兵士作为“兵样”,送到各募兵站,以木尺为准,身高达到此标准的才可录取,“太祖拣军中强勇者号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后更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谓之等长杖,委长吏、都监度人材取之。”
身高1.76、“挽弓三百斤,弩八石”的岳飞就是在征兵站投军被选为上等兵的。据载,宋朝士兵发饷也是按照身高为标准分级,比如身高五尺八寸以上,月薪一千文;五尺七寸以上,月薪七百文;五尺六寸以上,月薪五百文等等(宋仁宗时)。
赵匡胤虽然制定了严格的选兵标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参差不齐,比如有的官吏直接明令降低身长标准,有些招兵不足的地方更是以老弱病患滥竽充数。
同时,宋廷还规定,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止逃亡,军士转换军队时,也须改刺番番号,刺字完毕则发放衣鞋、钱币等,称“招刺利物”。
除此之外,宋朝还对各级军士每年或不定期地进行拣选。壮健骁勇的军士可由厢兵升禁兵,禁兵中的下、中、上等兵直至皇帝近卫班直亦可依次升迁。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老弱残疾的军士,可充当“剩员”,领取一半军俸,担任军中各种杂役,也可消除军籍,回乡务农。但拣选制往往徒具形式,并不认真执行。
所以,如果这些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宋军的战斗力绝不会如历史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不堪。
总体来说,募兵制相对于三国时的世兵制、隋唐的府兵制优势明显,募兵制由国家供给衣食,免征赋役,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府兵往来与路途的消耗,也能调动当兵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
但是,宋中期以后,因招刺太滥,拣选不实,训练颇差,使宋军战斗力急剧下降,再加上维持庞大的宋军队伍,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军费开支占据宋朝财政支出的十之七八),最终使宋朝倒在了北方游牧民族的铁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