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张扣扣死刑。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扣扣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张扣扣会见了其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8月27日,被告人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因邻里纠纷将张扣扣之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汉中市原南郑县人民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并准备犯罪工具,暗中观察,伺机作案。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王校军、王正军兄弟二人祭祖返回行至本村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扣扣蒙面持尖刀朝王正军颈部猛割一下,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并追赶惊慌逃跑的王校军,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后返回再次捅刺王正军数刀,致王校军、王正军死亡。随后,张扣扣闯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自新死亡。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王正军伤害致死张扣扣之母的行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扣扣却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在其母被害21年以后蓄意报复王正军及王的父兄,精心策划犯罪,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蒙面持刀行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且有追杀王校军和二次加害王正军的情节,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张扣扣杀人后为进一步发泄怨愤又毁损王校军家用轿车,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对张扣扣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张扣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扣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张扣扣案件始终
回顾整个案件,起因要追溯到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邻居王某的三子王正军(17岁)将张扣扣的母亲杀害。1996年12月5月,法院对于王正军的判罚下达,因为未满18岁,而张扣扣的母亲事先也有过错在先,所以判罚为处以有期徒刑7年,同时赔9639.30元。
此后,两家再也没有其他冲突。但是张扣扣却对王正军一家怀恨在心,对于母亲的遇难始终耿耿于怀。而且几年下来虽然都一直相安无事,但是随着张扣扣生活上的不如意,以及工作方面等等,在各方面的失意之后,多年的情绪爆发了出来。
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回到家中心生落寞。但是恰恰邻居王正军一家却喜庆隆隆,看到这一幕,张扣扣恨由心生。所以便在那一刻下定了决心,要报复王正军一家。随后,便准备了一系列的犯罪工具,隐藏在“暗处”,想要杀害于他。
2018年2月15日,王正军兄弟两人祭祖返回时,暗藏在一旁的张扣扣蒙面迅速跑了出来,对着王正新的脖子割了一刀,随后对着身上又捅了几刀。王正军的兄弟逃跑之后,张扣扣也顺势追了上去,同样连捅几刀,最终导致两人死亡。不仅杀了兄弟两人,张扣扣还烧掉了王正军兄弟家的轿车,随后逃了出去。最终于两天后,2月17日自行去到了公安局投案,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2019年7月17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再回到22年前 张扣扣母亲被打身亡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原本是邻居的两户人家结下了如此深的仇恨呢?据警方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张扣扣之所以作案是为了报复王家人,而报复的原因,还要从20多年前的另一起案件说起。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未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就赔偿部分也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就此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提供判决书 两家人回述事发经过
据警方的初步调查显示,张扣扣杀人的动机,正是因为这起发生在1996年的案件,那么,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20多年,也早已判决,张扣扣为什么还会有此举动呢?为了解1996年的这起案件的更多细节,记者来到了当地法院采访,经过沟通,当地法院向我们提供了当年案件的判决书。
通过查阅案件的判决书,我们对当年的案件经过有了大致了解。据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下午7时许,汪秀萍路过王正军家门前时,便给王正军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向汪秀萍争吵并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死亡。
案件当事人王富军回忆事发经过
在判决书上我们发现,当年最先与张扣扣母亲发生冲突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那么在王富军的记忆中,当年案件是如何发生的呢?
“(汪秀萍)走我身边然后朝我吐口水,当时头一次确实没吐上,我就骂了一句,我说疯婆子,然后就过去了嘛。过去,当时我也没回屋,我就还站在那里,然后她返回来又朝我脸上吐口水,我肯定非常愤怒,气愤了,我就扇了她一耳光,然后她就破口大骂。
“汪秀萍的男人,张福如和他女儿从家里过来,手里拿了一根扁铁,他的女儿把扁铁交给他母亲,然后朝我兄弟头上打了一下,然后左脸上挨了一下。在被打后,三弟王正军也用木棒往汪秀萍的头部打了一下,汪秀萍随后倒在了地上。
“当时她躺在地下了,躺在地下,但是过了几分钟,来了一个车,车灯照了一下,她自己又爬起来,爬起来然后她男的就扶着往回去走嘛。
“冲突发生后,村长说,你赶紧把人家这个送到医院里面看。当时王自新说,他把我们老三打的,脸上打的谁去看?最终在村干部的协调下,汪秀萍被送到乡医院进行抢救。”王自新的二儿子王富军说。
在得知汪秀萍已经死亡后,村干部立即向警方报了案。随后,警方将王家父子三人全部带走进行了调查。公安局通过调查取证,确认是王富军兄弟打的。
采访中我们发现,王富军所说的1996年那起案件的经过,基本上与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一致,然而,对于王富军的这些说法以及法院的判决,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并不认同。
张扣扣家人不认同当年法院判决:他们家有当官的
“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在农村就是谁当官我向着谁说话,这是一个事实,假如说我爸爸当官,老百姓都向着我们说话。”张扣扣姐姐张丽波说。
张扣扣姐姐口中说的这个当官的人,指的是王家的大儿子王校军。在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王校军的工作履历上,我们看到,在1996年8月案发时,王校军在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1998年7月,提拔为了庙坝乡副乡长。
在张家人眼中,案发经过又是怎样的呢?
“(汪秀萍)走到他家门口,他家老二就这么站在那里,最后我们走到跟前,比如说我要从跟前过,你站在那里,嘴里开始骂,你一个小伙子骂一个女人,女人肯定要还口,你要不骂她能还口,最后我妈骂他,骂着急了,他抓着我妈头发,打起来了。那个棒子从屋里拿出来,并不是在马路上捡的,马路上哪儿有那么多棒子给他捡。”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说。
而除了这些之外,最让张家人不能接受的是,当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而法院最终认定的却是王家的老三王正军。采访中,张扣扣的父亲向我们讲述了妻子当年被打倒在地时的情形。
“他家老二,拿着棍子,从后面一下打在头上了。打完走了,我的妻子咚倒地上了,我就往后看到了。判个最小的,最小的因为啥,不够18岁,最后这个案子,我跟你说这是他们写的,我说是老二打的,他们最终写老三打的。”张扣扣父亲张福如说。
而除了对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不满之外,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张家人也一直无法接受。判决书显示,当年张家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等共计25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虽然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家人始终无法接受,但他们并没有选择上诉或者申诉,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这起案件也在逐渐被人们所淡忘,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起正在被人们淡忘的案件在20多年后又引发了一起血案,给两个家庭造成了更大的伤痛。
两家曾来往密切 案发后形同陌路
据王晓明介绍,在1996年案发之前,张家和王家的关系原本是非常要好的,谁也没想到他们两家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据张福如介绍,后来因为承包村里稻米加工厂的事,在1996年案发前,两家人开始出现了隔阂。而在1996年案发后,张家和王家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虽然住的很近,但自此之后形同陌路。王富军说,当年案件发生后,他一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尤其是跟张家人碰面时。
因此,他们兄弟曾多次劝父母搬走,但父亲没有同意。
就这样,20多年过去了,王富军一直担心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而这也出乎了张扣扣父亲和姐姐的预料,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发现张扣扣有向王家报复的念头。
张福如说,张扣扣从阿根廷回来后,就一直待在家里,这让他十分高兴,因为这些年来,他跟张扣扣很少能这么长时间在一起。在这期间,他也没有发现张扣扣有什么异常,据张福如回忆,案发当天,他一早就和兄弟一起去山里祭祖上坟了,当时张扣扣正在家里洗衣服,因此没有去。
张福如清晰地记得,在他出门时,张扣扣还特意叮嘱他早点回来吃饭。然而没等张福如回来,张扣扣就在当天中午对王家父子三人实施了报复。
7月17日上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张扣扣会见了其近亲属。
陕西汉中中院发布的消息还称,他们向张扣扣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当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他称,执行死刑前见到了儿子,只说了“爸爸,没事的”。
白刃
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王家老大王校军开着车回到了位于南郑三门村的老家,他当时正准备父母接到县城家里过年,与他一起的,还有家里的老三王正军。老二王富军,因为新找了一个对象,初二要见家长,因此留在了县城。
当天上午11点,到王正军、王校军还有他们家里的十几个亲戚,提着篮子,前往村西的祖坟,篮子里放着纸钱、香蜡。在南郑,当地人有着新年扫墓的习俗,当时和王家人一起去扫墓的,有很多,还曾有村里人笑言,“少有看到他们兄弟两个一起出现。”
对于王家三兄弟来说,他们两人以上出现的时候很少,用村里人的话说,他们都被“狼”盯着。这条狼,叫张扣扣。
从王家老大回到村里开始,张扣扣就盯上了他们一家,当天扫完墓后,王家人分了开来,人稀稀拉拉。王家两兄弟走得早,应该是急着回去带他们父母进县城过年。王校军走在前面,王正军走在后面,两人前后相距几十米。
杀人的过程,只有几分钟,张扣扣先冲向了走在后面的老三,一刀割喉,随后追上老大,一刀捅在了腰上,老大滚到路边旱沟里,张扣扣跟着跳入,并补上数刀,随后,张扣扣再次跳出,在老三的身上也补了十多刀。
杀完两兄弟,张扣扣到了他们家,找上了两人的父亲王自新,依然是先割喉,再补刀,期间王自新曾试图抓住刀子,但反而被切掉了一个手指头。
杀人之后,张扣扣用汽油瓶点燃了王校军的汽车,扬长而去。
2月17日,张扣扣来到了当地派出所自首。
在庭审中,张扣扣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在大年三十动手,是因为“只有这一天他们四个人才会凑齐,我一次杀完”。
对于自己是否后悔杀人,张扣扣表示,“没有。”
预谋
“杀掉王家人”是张扣扣长久以来的想法。
几乎每年回家,他都会在自己家里的二楼和院子里的树上,观察隔壁王家的动向。
刀、汽油瓶、绳子,他都每年都会准备新的。
在2018年杀人前,他还专门从姐姐家借来了一辆坏了很久的摩托车,并自己把它修好,为的就是在王家人开车逃跑后,他好追踪。
张扣扣说,杀人的过程,他已经模拟了很多遍,先杀谁,再杀谁,从哪个部分下手,总共用去多少时间,他在事先都曾有过预案。
如果当时老二王富军也回来,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为了复仇,张扣扣从未考虑过自己的终身大事。
2004年时,他曾在广东与一个江西女孩有过交往,对方年龄比他大几岁,女孩曾提过关于结婚的事,但张扣扣却表示,自己这一辈子也不会结婚。
仇恨
对于王家人,张扣扣的记忆是血红的。
20多年前,张扣扣还是初一的学生,他的母亲因为邻里纠纷被王家的老三王正军用一根木棍打死。
当时,他亲眼目睹了母亲死亡,以及接下来的开颅验尸的过程。
张扣扣曾告诉律师,自己做了很长一段时间噩梦,闭上眼就会看到母亲鲜血淋漓的样子。
张扣扣说,母亲死亡的20多年以来,他从未感受过王家人的歉意。
两家人从来没有就此事有过沟通,对方没有说过一句道歉话,也没有任何赔偿。
同时,王家人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张扣扣的心里也越加不平衡,他曾告诉律师,他想不通,为什么杀人犯能够过得风生水起,而作为受害者的他们却过得那么惨淡。
“既然老天不公平,那我就自己找公平。”
在庭审中,张扣扣也曾表示,“如果这些年,王自新一家愿意给我们赔礼道歉,或者是我生活过好了,自己有钱了,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杀人的悲剧了。”
解脱
杀人之后,张扣扣去墓地最后一次看了母亲。
随后,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逛,期间曾想回去家里再看看父亲,但最终因为惊动了旁人,他翻墙逃跑。
对于为何在初二才自首,他表示,自己很长时间没有放松下来看过烟花,想多看看。
被关在南郑县看守所时,张扣扣每天都会用很多时间,看书、学习。
之前,曾经有人用《史记》的方式,写了一篇《张扣扣列传》。为此,张扣扣还曾让律师专程给他带了一份。
被关在看守所期间,警方曾带着一个姓张的心理调查员与张扣扣有过三次接触,张扣扣说,他很喜欢这个调查员。
调查员每次来看守所,都会与他聊一些人生的话题,以及他过往的故事,每次聊天都会很轻松。
这名调查员在第三次见面时,曾送了张扣扣一本书,书名叫《不要用爱控制我》,书页上有一段话,“读书除了获取知识,还能获得内心安宁。”
张扣扣很喜欢这段话。
少年行
对于自己的行为,张扣扣从未后悔。律师说,张扣扣很向往古代游侠儿那种“失意杯酒间,白刃起相讎”的生活。
张扣扣曾经和律师讲过自己在阿根廷时的一件往事。
2017年,张扣扣曾作为劳务输出在阿根廷工作了3个月,当时,他见过一个越南人,白天被人欺负,晚上等别人睡觉,一个人杀了好几个人报仇。
律师判断,或许正是越南人的行为,让张扣扣受到了启发与刺激。
每次与律师会见,张扣扣都会与律师聊很多题外话,天文地理都有涉及,最多的是一些古诗。
张扣扣很喜欢李白的《侠客行》和《秦女休行》,以及高适的《邯郸少年行》。
张扣扣曾和律师开玩笑,说希望在他死之后,有人能为他作一首诗,名字就叫《汉中少年行》或者《张男扣行》。
2019年4月10日,二审开庭的前一天,张扣扣再次和律师见面,仅仅11摄氏度的天气下,张扣扣只穿着黑色短袖。
律师问他,为什么不多穿点。张扣扣表示,自己刚刚锻炼完身体。
律师告诉他,案子很难翻。
张扣扣说,他知道,“但我总不能和其他人一样,等死吧。”
关于审判
在庭审中,张扣扣自称其从未放弃为母亲报仇的念头,但作案时“有一点点冲动”。在此前庭前会议上,辩护人曾提出多项诉求,均被驳回。其中包括辩护人要求对张扣扣进行精神鉴定的请求。
没有承认对王正军进行补刀
根据检方指控,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当时17岁的王正军伤害致死。1996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8年春节前夕,时年35岁的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先后购买帽子、口罩等工具伺机报复。2018年2月15日(除夕),张扣扣看到王正军及其哥哥王校军与其亲戚一行人上山祭祖,便戴上事先准备的帽子、口罩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枪等尾随王正军等人,行至村道时,趁王正军等人不备,张扣扣先持单刃刀对王正军进行捅刺。王校军等人惊慌跑离现场时,张扣扣持刀追上王校军进行捅刺,期间王校军摔进路边沟渠,张扣扣跳进沟渠继续对王校军进行捅刺,直至王校军倒在沟渠不动,又返回对已倒在路边的王正军捅刺。随后张扣扣进入王正军父亲王自新家院中,持刀对王自新进行捅刺,直至王自新倒地不动。
张扣扣返回家中,拿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把菜刀和装有汽油的红酒、啤酒瓶各一个,来到王校军的小轿车旁,用菜刀把小轿车窗玻璃砍碎,并点燃两个酒瓶扔进车内,致该车后部燃烧严重受损,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经120检查,三名被害人均已死亡。同年2月17日,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张扣扣认可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但他没有承认对王正军进行补刀。
辩护人认为,张扣扣案定罪证据不足,且是由22年前的血案引发,张扣扣案发后也主动投案自首,希望法庭给其一条生路。公诉人认为,从张扣扣案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来讲,张扣扣因为泄私愤迁怒他人,大年除夕杀害王家一家三口,三人身中49刀,犯罪手段残忍,手段极其恶劣应对张扣扣适用死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扣扣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损财物罪,虽然构成自首,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外出打工时曾多次被骗
法庭调查显示,张扣扣于1999年7月初中毕业,半年后在新疆打了一年工,年底回家,之后至2014年他因找工作、学挖掘机被骗,还多次被骗入传销组织。他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当时就想以后要碰到骗他学挖掘机的人,他非要整死那人。
2010年10月后他到广东找工作也不顺利,2011年至2016年底又到浙江绍兴、杭州工厂打工。
2017年5月到8月张扣扣在太平洋斐济岛国打工3个月,在国外条件差,吃的也不好,工资也不高,公司领导还爱骂人,于是他又回到了老家。2017年8月后,他一直在老家新集镇待着,之后再也没有外出。
张扣扣供述称,这些年他在外打工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从他被骗后,他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钱,但是他这些年来也没有挣到钱,手头上也没有多少存款,平时也是勒紧裤腰带生活。思想上压力非常大,腊月十几号为了安装电表的事情和他父亲大吵了一架,吵完架心里火很大,心想过了年不知道到底该干啥,出去打工也挣不到钱,现在生活不如意,打工也看不到啥希望。
张扣扣姐姐提供的证言表示,张扣扣性格有点内向,不说真心话。张扣扣堂妹证言称,张扣扣在外地打工,活的不如意,太累了。张扣扣的一位海外务工的工友证言称,张扣扣在海外打工时,曾因琐事和渔船上的工友吵架,拿菜刀被劝阻。
自称作案时“有一点点冲动”
2017年腊月三十这一天,邻居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都在家,本来想等另一人王某军回来一起动手,但是王某军一直没有回来,他就动手杀人。张扣扣表示,如果这些年他生活好了,有钱了,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杀人的事。
张扣扣认为大年三十是很特殊的日子,是个“千载难逢的时候”。他称,王正军是打死其母亲的人,他的母亲死后,他觉得“一直都很坎坷”,从未放弃过报仇的想法。当日看到老三王正军路过,一下就想到母亲死亡的情景,“我脑子一下就空白了,不受控制”。
张扣扣在庭审中还称,作案时没有后悔,“现在这么久了,我觉得我当时有一点点冲动”。
在警方所公布的被告人供述中,张扣扣表示,自己在2月5日,发现受害人已经回到了家中,当时就已经开始准备作案。张扣扣先后准备了口罩,帽子,刀,玩具枪,汽油瓶等作案工具,并每天通过窗户,观察受害人的生活规律。
对于张扣扣的供述,张扣扣的姐姐与父亲均有证词佐证。张扣扣的姐姐张某波表示,张扣扣曾于2月5日,借了他们家的摩托车,而张扣扣制作汽油瓶所用的汽油,正是来自于这辆摩托车。而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则证实,张扣扣曾于案发前几日,向自己透露过想要“整王家”的想法,而自己曾劝过张扣扣,两人还因此吵了一架。
合议庭驳回张扣扣精神鉴定的请求
今日,在法庭上,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庭前会议报告。报告显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诉求,部分被驳回。
其中一项诉求称,针对汉中市法院可能有失公允为由对管辖提出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或由其指定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过合议庭认为,公诉机关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审查张福如对王正军故意伤害一案的申诉,与审理本案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诉讼程序,不能因本院驳回了张福如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案的申诉,以此推断汉中中院有影响公正审理、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申请事由依法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此外,辩护人还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扣扣作案时的精神障碍程度出具鉴定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扣扣属于有预谋杀人犯罪。杀人过程中,被告人张扣扣能准确地确定三被害人身份,持刀分别在被害人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捅刺数十刀,造成被害人心、肝、肺多脏器破裂,连杀三人,充分暴露了其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案发后,迅速逃离现场,购买食物藏匿,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作案前、作案中及作案思维清晰,精神状况正常,其对自己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公诉机关表示,在卷证据中,其亲属及同村村民、工友、战友、朋友均证明其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张扣扣方均未提起有关申请。综上,其申请精神病鉴定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建议法庭予以驳回。
合议庭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对该请求不予准许。
张扣扣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张扣扣自行辩护时还称,母亲的死使其命运改变,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并不是对社会不满,对工作不满。不过在做最后陈述时他表示:“我对我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我希望给我一次机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表示道歉,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希望他们能够谅解我。”
最终在2019年1月8日下午17时许,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认定,被告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行凶,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王正军、王校军和王自新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计数十刀,连杀三人,还烧毁王校军家用车辆,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本案虽然事出有因,张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经过经由当地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并送往最高院进行核准;
以下是核准书(从当中我们或许能够明白点什么):
法院认为被害人王正军因伤害导致张扣扣之母死亡的行为已经收到了法律制裁;
但是张扣扣本人却怀恨在心,加上对于工作以及生活的不如意,所以在其母被害多年以后进行了蓄意报复,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犯罪;
张扣扣在致死三人的同时对于幸存者有追杀以及二次加害的行为,法院认为其主管恶念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
在追杀未果的情况下对于王家人的私有财产物品进行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应予以严惩。
对于张扣扣的自首情节,法院表示认同但这不足以作为从轻判罚的理由;
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的罪行准确,最高法院裁定核准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张扣扣的一审判决,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