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巢烨 陈谦)汨罗市民胡某,通过贩卖“码报”非法牟利。日前,汨罗市人民法院对胡某非法经营案件进行了宣判,胡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胡某贩卖、复制“香港彩霸王”、“特码快讯”、“急速特码精选料”、“白小姐传密”等地下“六合彩”报纸共4.8万余份给他人,从中获利1万余元。其中,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胡某贩卖上述报纸1万份给彭某;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复制上述报纸1.6万份给彭某、复制0.5万份给傅某、复制1.7万份给欧某。上述报纸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系非法印刷品。2017年5月26日,被告人胡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贩卖、复制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胡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