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花灯是流行于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
近年来,古蔺先后投入了100余万元,对古蔺花灯进行挖掘、保护、创新,并加强对外营销的力度。在传承和保护原有花灯基础上,创编出了《古蔺花灯—四季花儿开》、《花灯四季》、《古蔺花灯—逗幺妹》、《黄荆三百里》等作品,以古蔺花灯为主题,运用现代的声光电技术,将花灯歌舞、花灯内容素材进行艺术加工,以电视、舞台等媒介,把古蔺花灯推向了全国。
相传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经历数代人的传承,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
2014年11月11日,古蔺花灯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关古蔺花灯的起始,在其唱词中有这样的叙述古蔺花灯的表演 :'灯从唐朝起,灯从唐朝兴,唐朝兴起而今,皇母娘娘害眼病,许下三十六盏灯,十二盏上天变成紫微星,十二盏下地化做五谷灯,十二盏留在民间为花灯。';
'武宣王(宋仁宗之弟)闹花灯,抢去妻子罗慧英,抢去妻子罗小姐,包爷抬头把冤申,包爷抬头冤申了,万古流传到如今。' 按此推断,古蔺花灯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据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民风》记载:'正月初八日始,各街竖灯杆下搭灯棚,萧鼓喧阗,游人如蚁,十二至十五夜,加以龙灯、狮灯花灯,谓之闹元宵。'可见,古蔺花灯有史籍记载也有上百年的历史。
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感恩天地,歌颂爱情,传播公德。
另据古蔺县丹桂区本口乡灯首牟道睛介绍:'牟家灯班的花灯,是一个从赤水县来的名叫马增堂的民间艺人传授的,家传至今,能说出名和姓的已有五代人'。以此口碑推算,古蔺花灯至少也有百余年历史。